召开“七一”表彰决定

设置字体大小:【 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  发布时间:2013-06-28 点击次数:


内容简介: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和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之际,场党委决定对2011年以来在“创先争优”活动中,涌现出的先进党支部、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。

 

关于表彰先进党支部、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决定

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和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之际,场党委决定对2011年以来在"创先争优"活动中,涌现出的先进党支部、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。

回眸2011年,我场扎实有效地推进了"一大四小"工程顺利实施;"三项作业"按时按质完成,项目申报又有新进展;木材生产与销售两旺;工副业单位维稳工作成效显著;在岗人员工资不断增长;危旧房改造和民生工程积极稳妥地实施;全场实现了财务收支平衡,略有节余的目标。这些成绩的取得,离不开上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,离不开全场干群齐心协力、同舟共济的努力,更有受表彰的先进党支部、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奋斗的汗水凝聚的结晶。尤其是在"创先争优"活动中,受表彰的党支部的建设日趋规范化、制度化;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得更为突出,党员先进性体现得更为明显,他们是全场学习的楷模。

经场党委研究决定:授予行政党支部、元件五厂党支部、樟树坑联合党支部、浮西分场党支部、双桥分场党支部等5个党支部为我场2011年度"创先争优"活动中先进党支部;授予陈红、占开友、陈吉全、蒋祥英、汪德文、盛秋英、马诚良、陈彬、杨可君、朱美娣、徐浩泉、汪立群、耿文清、江晓锦、江美蓉、刘红兰、汪民乐、张新华、陈永恒、朱革华、朱祥松、汪永进、胡志、计土生、施业贡、何平26名同志为优秀共产党员;授予张华、陈锦沪、叶卫、李曙光、曹芳孙、夏根福6名同志为优秀党务工作者。

场党委号召全场干部职工,以他们为榜样,广泛抛起"学习先进、赶超先进、争当先进"的热潮,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,继续深入开展"创先争优"活动,大力弘扬枫林精神,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为动力,全面振兴林场,加快改革开放,实现兴林强场富民工程,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。在场党委行政的领导下,继续发扬"艰苦奋斗、无私奉献"的务林人精神,不断解放思想、求真务实、同舟共济、锐意改革,为国有林场改革、为生态文明建设、为瓷都林业现代化建设、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,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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